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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交警查获无证酒驾报废车行为 严惩!

发布时间:2019-07-27      关键字:【报废车,北京报废汽车,北京车辆报废,北京汽车解体厂】      返回首页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这三样违法行为在我国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交警严查的对象。一般司机是不会触碰法律的,更不会违法驾驶上路,更何况下面这位胆大司机将三样违法行为集于一身,这可真不是一般司机胆敢驾驶的。近日,长安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就查获了一起无证酒驾报废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报废车

7月19日15时40分许,长安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查获一辆白色东南轿车,经查询显示该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已达到报废车标准。民警要求驾驶人提供驾驶证、行驶证,驾车男子均未能出示。民警现场核查发现驾驶人高某今年52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依法将其报废车暂扣,高某将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2类机动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其驾驶第2类报废车上路行驶被处1000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车处理,此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还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

长安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就是拥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而酒后驾驶在我国更是人人皆知的违法行为,酒驾的危害更是非常危险,一但出现事故将有可能车毁人亡。为了我们自己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请安全驾驶,远离酒驾与报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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